【澄清觀點】牙醫涉集資炒舖脫罪 律政司上訴申澄清法律議題得直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8/02 16:54

最後更新: 2023/08/02 17:04

分享:

分享:

牙醫涉集資炒舖脫罪,律政司上訴申澄清法律議題得直。(資料圖片)

牙醫涉透過公司向多名投資者集資買賣16個舖位獲利逾3,000萬元,並收取逾200萬元顧問費,早前被證監會檢控,於2016年經審訊後被裁定經營受規管活動業務等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早前提出上訴,要求上訴庭澄清6項法律議題。上訴庭今(2日)頒下判詞,裁定上訴得直,另裁定6項議題中,原審法官僅有1項裁決屬正確,另外5項裁決不正確。上訴庭又指律政司未有尋求更改兩名答辯人的無罪裁決,故此上訴庭不另作命‍令。

申請人律政司,答辯人為IPFUN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及冼仲彥,被控於2011年2月至12月,經營某類受規管活動的業務及顯示經營某類受規管活動的業務等共4罪,經區域法院審訊後裁定罪脫。

最新影片推介

上訴庭於判詞指,就原審法官裁定涉案的16項物業的投資者購入投資計劃中的權益實際上是空殼公司的股份是否正‍確,屬本案癥結所在。

上訴庭指,在物業投資計劃的交易過程,投資者和IPFUND顯然視交易的標的,為物業所佔權益的百分比,在物業出售後按所佔百分比分享利潤,而不是一間空‍殼‍公司的股份。上訴庭指,IPFUND只是在必須的情況下,才會配發空殼公司的股份予投資者。

上訴庭又指,當有關物業成功售‍出及取得收益,IPFUND的職員向投資者發出的Profit Report ,交代買賣相關物業的開支和利潤。投資者收取的回報,也不是派發股息或股份回購,而是根據Profit ‍Report扣除買賣物業開支所得的利潤,上訴庭遂認為上述裁決不正確。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除裁決空殼公司屬私人公司屬正確外,其餘5項裁決為不正確,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又指雖然上訴庭裁定兩名答辯人各自面對的控罪應‍該成立,律政司司長提出本上訴旨在釐清法律,不會尋求更改兩名答辯人的無罪裁決,故此上訴庭不另作命‍令。

上訴庭指,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形式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要求上訴庭裁定原審法官所作出的裁斷是否正確,包括原審法官裁定購買涉案16項物業的空殼公司均屬《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譯義中所指的私人公司;涉案的16項物業的投資者購入投資計劃中的權益實際上是空殼公司的股份是否正‍確;空殼公司的股份屬條例所豁免的「私人公司股份」;IPFUND以經營業務方式營辦涉案投資計劃,計劃屬私人公司豁免,投資者於空殼公司的股份不屬於集體投資計劃中的權益;IPFUND營辦的投資項目不屬條例所指證劵交易及裁定各被告罪名不成立。

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https://bit.ly/3cNFwr7

hket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立即下載:https://bit.ly/34FTtW9

記者:梁錦麟